沅陵法院:現場查封,冬季執行“不降溫”
2024-02-02 08:30:3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2560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蒙)近日,沅陵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和法警隊干警來到沅陵縣工業園對一起涉企案件開展執行,當場查封了廠房內庫存的各類茶葉等物品。
2020年1月,A茶業公司與B茶業公司簽訂商業合作合同,約定A茶業公司將部分茶葉交由B茶業公司經營,B茶業公司在約定時限內按時給付貨款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后,A茶業公司多次協調溝通,催要貨款無果后訴至沅陵法院。經法院生效判決后,B茶業公司仍未按時支付貨款。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A茶業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受理后,執行法官曾多次聯系、耐心勸導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給付義務,但截止至查封當日,被執行人仍未采取任何行動。行動當天,執行干警核對被執行人相關財產后,現場予以查封。
下一步,沅陵法院將繼續把涉企執行案件做為優化營商環境的“試金石”,積極行動、主動作為,加大執行力度、聚焦執行準度、確保執行“溫度”,用行動詮釋司法擔當,全力護航沅陵經濟高質量發展。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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